我县快速侦破一起系列抢劫案
转自县政府网站:http://www.ganxian.gov.cn/zwxx/xndt/201003/t20100310_42357.htm发布时间:2010-03-10
谢军民报道:3月3日,我县公安局通过近十日的蹲坑守候,成功侦破一起系列抢劫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官某(男,生于1965年8月24日,赣县梅林镇人),破获抢劫案件12起。
2010年元月以来,赣县梅林镇赣新大道、红砖路、双龙大道、梅林大街先后发生近十起抢劫案件,犯罪嫌疑人选择单身步行女性,采取扼颈、抱摔、殴打、速扯等手段进行抢劫,如有不从,受害人人身将有可能受到伤害,甚至导致命案的发生。时近年关,犯罪分子如此猖狂,一时间在赣县县城引起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人人谈抢色变,深恐这个劫匪看上自己或自己的亲人,灾难降落在自己头上,不敢单独出门,赣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县委常委、公安局长熊秋建获悉案情后,立即向刑侦大队发出指令:如此胆大狂为的劫匪,如此恶劣的手段,刑侦大队要立即组织精兵强将,不惜一切成本,务必以最短的时间,全力侦破此案,还广大人民群众一个安宁和谐的治安环境。同时组织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队长丁敏及部分优秀侦查员,成立了由丁敏任组长的专案侦破组,及时召开案情分析会,开展了如下侦查措施:一是给犯罪嫌疑人画像,组织所有报案人描述犯罪嫌疑人基本特征和衣着情况;二是组织多个蹲守小组,根据犯罪嫌疑人多选择在夜间、偏僻、暗处、易逃的地方作案的特点,在赣新大道、红砖路等处特别是在发生了多起的双龙大道东侧附近进行便衣蹲守;三是在摩的司机中进行布控,通报犯罪嫌疑人衣着特征;四是公开奖赏措施,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破案的给序奖励3000元;五是组织各中队民警在高发案时段,高发案地区加大巡逻次数、人数和力度;六是对涉案赃物的销售渠道进行布控,以发现被抢的手机或其他物品;七是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对被抢物品进行分析;八是对有前科人员进行大排查;九是根据犯罪嫌疑人经常在县城作案的特点,分析其在县城一定有落脚点,在县城肯定有活动,分出二个流动小组,在菜市场、主要街道等处来回巡查,从中发现犯罪嫌疑人。
经过半个多月的蹲守,3月3日晚,正在双龙大道东侧老剧团附近蹲守的刑侦大队三中队长王稔正发现一个特征和犯罪分子特征极其相似的游闲男子,迅速将其控制,经查该男子姓官,系梅林镇人,其对抢劫事实拒不交待,专案组立即依法组织部分被抢事主对其进行辩认,在铁的事实面前,犯罪嫌疑人官某不得不将抢劫事实供认不讳。
经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官某2007年结婚以来,一直借住在父母处,妻子经常为这有所埋怨,加上去年生有一子,其想让儿子过上较好的日子,又苦于无快速致富的好路子,2010年元月初的深夜,其一人散步至双龙大道,看见一个手提一挎包的单身步行女子在前面,他环顾四方,发现周围没人,想着哪女子包里肯定有很多钱,于是抢劫该女子的罪恶想法油然而生,并小跑上前,从背后扼住该女子的颈部,并按倒在地,将该女子身上的现金及挎包抢走后往菜场逃窜。第一次得逞后,在家静待了几日,见没什么动静,胆子逐渐变大,贪欲逐步膨胀,作案的次数逐步上升,作案越来越频繁,由开始的三五日一次变成落网时的一日一起,共抢劫12起,抢得现金6000余元,手机7台,金项链1条。
目前,犯罪嫌疑人官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男,生于1965年8月24日,赣县梅林镇人
2007年结婚都42岁了。
呵呵,这么大年纪的人还干那事,本来老大不小才结婚,就要好好过日子撒。 赣县这座小城也开始变得不宁静了。。 治安好呀。 谢谢刑侦大队的同志们! 要严惩这样的人. 严惩这样的人,保赣县一方平安。 什么事都有人敢做 呵呵 再怎么想发财也不要干违法的事哇 案子破的好哪 小县城也这么乱哦 个人感觉赣州的治安还可以 抢劫的一律枪毙! 好事,,要严查,,,治安治安!! 我发现那人特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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