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风而动 2008-10-8 10:54
小产权房有望破题
[size=5][b]土地或可转让抵押继承 小产权房有望破题[/b][/size]
[color=#032e61]来源:[/color][url=http://www.nbd.com.cn/][color=#032e61][img]http://img.hexun.com/2007-09-09/100634692.gif[/img][/color][/url][color=#032e61] [/color]
10月9日到12日,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将在北京召开。据悉,此次会议热点包括:完善[url=http://data.house.hexun.com/postlandlist.aspx][color=#0033ff]土地[/color][/url]制度改革还富于民、发展现代化农业保障粮食安全、打破城乡二元体制推动城乡一体化、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为明年经济工作定调等,而围绕土地制度的相关政策调整将成为本轮农村改革的关键。
[b]高层频频考察[/b][b]释放改革信号[/b]
9月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到30年前“大包干”的起点——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考察,公开承诺将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表示现行的土地政策将在十七届三中全会后有所调整。但调整的前提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给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
10月4日至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广西考察时强调,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继续增加对农民的补贴,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会议之前高层频频考察农村粮食生产和土地利用现状,释放出十七届三中全会将启动我国新一轮农村改革的信号。
[b]新一轮农改或借鉴林改经验[/b]
新一轮农村改革可能会进一步完善土地征用制度,将农村土地的承包期从现在的30年延长到70年。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分析认为,这一条规定或许就是新农改的突破口。
“林权改革目前取得的成果就是即将到来的农改的‘底线’。”纵观林改历程以及高层对此的肯定,专家普遍认为林改的经验必将为新一轮的农改所借鉴。按照林改的经验,土地也可以作为农民的财产存在,而不只是生产资料,可以抵押、贷款、转让、继承。
[b]期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破题[/b]
新一轮农改是否涉及到“小产权房”仍是各界关注的焦点。目前,农民宅基地房子并没产权。“宅基地和建设其上的住宅无法流转,无法抵押,直接制约了农民土地权益的实现。”在谈到林改经验时,经济学家厉以宁谈到,新一轮改革不仅要解决集体农业林业承包土地的流转问题,而且要解决农民宅基地置换(即以宅基地换取城市住房、城市低保和城市户口)问题,以及和宅基地上房屋的产权界定问题。
溪泉 2008-10-8 15:26
别想那么多好事,还是老实点做好自己份内的事最为实际
yan24159 2008-10-8 15:41
做人就是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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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http://www.yuanyuan.biz/files/article/2/2095/]终极牧师[/url] [url=http://www.yuanyuan.biz/files/article/1/1635/]不留名[/url][url=http://www.yuanyuan.biz/files/article/2/2169/]近战法师[/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