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小房奴 2008-6-3 14:11
滨江花城使用期限问题
大家滨江花城的购房合同上有写使用期限吧?我的只写了个商住?我查了下商住的使用期限只有40年?40年以后呢?
涟漪 2008-6-3 14:20
40年后重新开发呗:ziya
飞龙●在天 2008-6-3 14:30
那就是说,40年后就不是咱们的了,商品房不是60年吗?
[size=4][color=red]商品房好像是70年[/color][/size]
[[i] 本帖最后由 笨丫头 于 2008-6-3 15:08 编辑 [/i]]
飞龙●在天 2008-6-3 14:32
我的房产证上面写的是住宅,没写期限,不知是多少年?
ansonxie 2008-6-3 14:39
在那可以了解赣县商品房的成交信息
管理员 2008-6-3 14:43
40年以后产权就不归你了
收交政府所有了
飞龙●在天 2008-6-3 14:45
[quote]原帖由 [i]admin[/i] 于 2008-6-3 14:43 发表 [url=http://www.ganxianw.com/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26829&ptid=13495][img]http://www.ganxianw.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40年以后产权就不归你了
收交政府所有了 [/quote]
不明白,商品房不是60年,
宾江花城40年,不可能吧
青春毁在深圳 2008-6-3 14:56
你们上当了:lol
涟漪 2008-6-3 15:09
[quote]原帖由 [i]飞龙●在天[/i] 于 2008-6-3 14:45 发表 [url=http://www.ganxianw.com/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26832&ptid=13495][img]http://www.ganxianw.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不明白,商品房不是60年,
宾江花城40年,不可能吧 [/quote]
40年是用于娱乐场所的商品房
kissandsex 2008-6-3 15:14
签合同的时候看得到,如果签慢点的
革命军人 2008-6-3 15:35
我在43栋哦,没有认真看协议,因为有好多业主是局内人哦~~~
泽君 2008-6-3 17:24
正常的房子的使用期限是70年,但一般都用不了70年,应该是56十年就会拆迁的.如果房子质量可以话应该是70年的使用期.
老农夫 2008-6-3 19:52
70年是开发商拿下地开始算。其实没人买到70年产权的
liuq_000 2008-6-3 19:57
2007年10月1日新执行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对于中国广大城镇群众关心的“70年大限到期后,我们的住房怎么办”的问题,物权法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汶●风而动 2008-6-3 19:59
:guzhang 楼上的
革命军人 2008-6-3 20:13
我回家认真看一下,竟然是空白未添啊~~~~~~~~~~~~
kissandsex 2008-6-3 20:14
《物权法》:lol :lol
阿牛 2008-6-4 11:51
白鹭湾的好像是到2075年.
飞龙●在天 2008-6-4 11:58
期限问题,和开发商有直接的关系吧
原点 2008-6-4 12:03
[quote]原帖由 [i]admin[/i] 于 2008-6-3 14:43 发表 [url=http://bbs.ganxianw.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26829&ptid=13495][img]http://bbs.ganxianw.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40年以后产权就不归你了
收交政府所有了 [/quote]
真的假的?
菜鸟跑得快 2008-6-4 12:10
住个20或30年就把房子卖了再买新的呗,嘿嘿:lol
原点 2008-6-4 12:17
我还一直以为是永久性的呢:Q
kissandsex 2008-6-4 12:17
那就卖不到价钱了:lol
liuq_000 2008-6-4 13:10
yun,怎么理解这么差...
到期以后自动续期就是表示是永久所有,政府要拆是要补钱的
不然只有几十年的产权谁会买
原点 2008-6-4 13:18
哦,原来如比,心里比较平静了:loveliness:
青春毁在深圳 2008-6-4 15:33
你们要研究一下政策
xie0303 2008-6-4 16:50
物权法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赣县小房奴 2008-6-4 18: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上述规定的是各类土地用途的最高法定年限,具体年限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第四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江涛 2008-6-4 22:12
不是吧? 真的假的
xie0303 2008-6-5 08:40
回复 29# 的帖子
无所谓,反正法制社会有法规,有得住就先住着,只要小区内的业主能同心就行:lovel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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